農村宅基地繼承兒女要稅收嗎?
【1】農村土地使用權范疇集體精神,不需要同樣房產繼承,自然不用繳納贈與稅。但設計建造在農村宅基地上的以及房屋特指個人信息其他,能夠繼承,申請宅基地上的以及房屋如何繼承不用交稅。【2】法律的規定供大家參考:(1)當前我國宅基地的所有權和土地的使用權是分道揚鑣的,宅基地的擁有權都屬于集體,永久使用權的以及房屋許多人,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基于“村民們”的特定身份成果,村民們只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可以隨意對宅基地建房并對先行處置。一旦行動能力“村民”特殊身份,農村房屋即被集體收起來。此外,村村民可以、租現有住房后,再遞交申請農村房屋的,不予采納批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的“屋走”的基本原則,其他公民繼承了居住的房屋,當然可以不使用以及房屋所占的申請宅基地。需特別強調的是,想將來如何繼承的其他房屋保管不善后,你就不能進行舊有或者以其他繼續保持使用它這塊農村房屋了。(《物權法》第182條,《房地產管理法》第46條、《國土資源部印發〈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7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