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的要求是什么?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定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1)施工單位應當采取下列防止環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處理泥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2)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他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3)使用密填充式的圓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處理高空廢棄物;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5)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用作土方回填;
6)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聲擾民。
(2)因條件限制不能控制環境污染時的規定
建設工程施工由于受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事先報請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環保工地八個百分之百要求是啥?
建筑施工工地防揚塵措施要達到圍擋、洗車(設施)、噴淋、道閘、覆蓋、霧炮、硬化、監測(房建工地)“八個百分之百”防揚塵的治理標準。
土建工地環保措施有什么要求?
土建工程施工現場應有必要的防塵、防滲、降低噪音,廢水回收、建筑垃圾外運和清理等措施
建設工地環保八個一律?八個一律
對未經環保等相關部門審批或達不到審批要求的產生和處置危險廢物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止建設;
對現有涉危企業選址、相關防護距離達不到防護要求的,一律停產并盡快落實搬遷;
對危險廢物防治設施“三同時”執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產;
安全衛生防護距離達不到要求的,一律停產整治;
對危險廢物污染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或超標排放的,一律停產整治并從嚴處罰;
對無經營資質從事危險廢物經營的,一律停止非法經營活動;
對存在問題整治不到位的,一律關閉或轉產;
對發生重大危險廢物污染環境事件的,一律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