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租賃固定資產在一般指經營性租賃業務,即轉讓資產使用權。會計分錄如下:
租入固定資產和收取租金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出租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
租賃公司觀點:不一定。租賃期限不低于擔保余值的,沖減長期應付款,出租人沖減長期應收款。你可以看看出租人的條目:
(六)租賃期滿的會計處理
1.收回租賃資產
(1)有保證殘值,不存在未保證殘值。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長期應收款(擔保殘值)
收回的租賃資產價值低于擔保殘值的,應當向承租人收取價值損失補償費。
借:其他應收款。
貸款:營業外收入
(2)同時存在有擔保殘值和無擔保殘值。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長期應收款(擔保殘值)
無擔保殘值(無擔保殘值)
收回的租賃資產扣除無擔保殘值后的價值低于有擔保殘值的,應當向承租人收取價值損失補償費。
借:其他應收款。
貸款:營業外收入
會計上: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的租金計入哪個科目?在租入的固定資產租金記入該科目,根據租賃的目的,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種,如果是從車間租的,記入制造費用;
二是管理部門出租的,記入管理費;
第三,如果是營業部租的,記入銷售費用。
會計分錄如下:
1.收到租金發票時,
借方:制造費用、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
貸:應付賬款
2.付租金
借:應付賬款
貸款:銀行存款
經營租賃是臨時租賃,不計提折舊。其有償使用為支付租金,到期設備返還出租方。每月一次把房租列為費用更有利,可以實現相對節稅。